转自:中国环境网
在5月20日举办的循环经济助力“两新”行动交流大会上,常州工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周全法提出:“报废光伏组件资源化利用市场巨大,但其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难题,需要提早布局。”
周全法认为,光伏组件的基本属性是“资源性与污染性并存”。在资源性这一方面,报废光伏组件拆解的主要物料为玻璃、铝边框、铜焊带、塑料等,其回收利用对于实现碳减排、碳达峰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光伏组件成分中含有的铝、铜、银等有色金属,特别是薄膜光伏组件中含有的碲、铟、镓等稀贵金属的回收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在部分金属资源储备不足依赖进口的情况下回收利用同样具备了国家战略安全意义。在污染性这一方面,光伏组件含有的铅、锡、镉等金属具有较高浸出毒性,若处置不当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
因此,光伏组件的回收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但由于光伏组件回收产业方兴未艾,周全法强调,这一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做好提前布局。
政府部门应把好市场准入关。周全法指出,从光伏组建拆卸、收集再到拆解等流程,很难有一家企业将光伏组件的回收“一条龙”做到位。因此,这必然形成拆卸企业、深加工企业等产业链上不同的企业类型。每一类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不同,在这样的情形下,政府部门在审批相应企业进入市场时,应关注企业的主体业务内容,根据市场情况做好把关准入。
理性投资,防止产能过剩。周全法强调,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或将成为新能源领域的下一个蓝海,企业和资本追利天经地义,但要防止产能过剩。“每年要退役多少,报废多少,这个要慎重,因为生产量、使用量、退役量,再生利用量是不同的概念。报废光伏组件资源化利用市场巨大,但盈利空间还需继续挖掘。”周全法补充道:“这里面涉及很大的问题就是商业模式或者说回收体系的建设,退役光伏组件的定价,整个体系的规划建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应的法规。”
做好再生利用产业的布局。周全法认为,使用者尤其是集中式光伏发电的企业,应该承担废旧光伏组建企业相应的回收任务。此外,要想打造好光伏组件再生利用回收产业,还有许多亟需厘清的问题:全国光伏组件待处理的总量是多少?区域从事再生回收利用的企业数量是多少?企业规模应该多大?如何进行再利用和梯级利用?光伏组件安全责任该如何界定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去逐步界定。